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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信箱

信件编号 5019 类型 领导信箱 提交日期 2021-08-09
标题 公租房政策
内容 请问,专业士官申请公租房方面优抚政策?
回复人 住建局 回复日期 2021-08-12
答复内容

    我局第一时间与反映人取得电话联系,通过电话初步了解,该反映人咨询专业士官申请公租房方面优抚政策。 

    根据《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》第四条 优抚对象申请住房保障的,其依法享受的抚恤金、补助金、优待金和护理费等待遇,在准入审核中不计入家庭收入。

    第五条 优抚对象申请经济适用住房、公共租赁住房、住房租赁补贴或农村危房改造的,同等条件下,应当优先安排。

    我县目前对优抚对象有以上政策规定,对专业士官尚无明确优惠政策,我局已将目前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退役军人及军人家庭登记造册,待上级对以上家庭出台明确优惠政策后及时遵照执行。